武保协〔2023〕12号
各单位:
为表彰奖励在工作中协助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秩序、构建平安武汉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保安员,进一步树立我市保安队伍良好形象,激发保安从业人员的责任感、荣誉感和自豪感,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和《武汉市保安行业协会章程》相关精神,特制定本评选标准。
一、评选范围
1、持有保安员证的在岗保安员,并已录入从业单位的保安监管信息系统;
2、在武汉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(截止考评当年11月1日前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);
3、无不良失信记录。
二、评选标准
1、综合素质好。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条令、条例和保安从业单位、客户单位各项规章制度;努力学习,积极上进,思想觉悟高,道德品质优良,无违法违纪记录,无被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,无不良失信记录。
2、业务技能精。爱岗敬业,钻研业务,职业技能强,业务技术精,是本职工作的行家能手,能出色完成所担负的任务,创新开展意识,能为单位建设出谋划策,积极参加全国或省、市、区组织开展的技术(技能)比武,年度考核成绩优异。
3、工作业绩好。热爱本职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在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,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在维护客户和公共安全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、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、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、积极发扬见义勇为精神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贡献,受到上级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表扬。
4、作风形象好。举止端正,言行规范;认真履职,文明执勤;按章办事,组织纪律严;注重仪容仪表,着装规范,标志标识佩带齐全。
5、群众反映好。尊敬领导,团结同事,群众基础好,主动为客户排忧解难,服务质量高,服务对象满意,积极为群众做好事,服务群众事迹突出,在单位、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体中得到公认,无责任纠纷和投拆。
三、评选程序
第一阶段:申报推荐。由各会员单位推荐(保安员人数在1000人以下推荐1名,1001人至2000人推荐2名,2001人至3000人推荐3名,3001人及以上推荐4名,并填写“武汉市十佳保安员推荐表”。
第二阶段:材料审查。协会对申报(推荐)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查。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。
第三阶段:检查审核。协会组织有关单位、人员对照条件,通过实地检查对各申报个人进行审核。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后,确定拟表彰名单。
第四阶段:人员公示。协会将拟表彰名单在武汉市保安协会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后,最终确定表彰名单。
四、表彰方式
以精神奖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,对受到表彰的十佳保安员颁发证书和奖励,并在相关媒体宣传报道。
五、申报材料
各会员单位申报时须填写《武汉市十佳保安员推荐表》,主要事迹材料要求真实、具体、简练,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,个人事迹材料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000字以内。
附:《武汉市“十佳保安员”审批报告表》
武汉市保安行业协会
2023年5月22日